動行者:藝評人自我探索計劃
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(香港分會)主辦
「動行者:藝評人自我探索計劃」
(Critics in Action: Self-exploring Scheme for Theatre Critics)
參加辦法及須知
計劃背景
自成立以來,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(香港分會)(下稱本會)一直致力推動演藝評論發展。
適逢本會成立廿五周年,繼舉辦慶祝活動「廿五點評」後,推出「動行者:藝評人自我探索計劃」,是本地首個完全由藝評人自主策劃、主動設計的學習計劃,旨在促進藝評人和本會一起前行,推動藝評發展,締造更多交流空間,建構更緊密、更廣闊的網絡。
歡迎藝評人就自己的經驗、需要、興趣與期望,自由策劃既能造就自我探索,也能回饋本會和香港演藝評論發展的研習計劃書;如計劃能讓本會透過協作或其他方式參與更佳。本會將以獎助金及/或其他形式,支援可行而又獨具創意的研習計劃,鼓勵有志者開拓視野,持續在藝評路上行動、前進。
獎助對象
l 必須為香港居民,並在過去三年於香港定居。
l 年齡為18歲或以上。
l 過去兩年內曾在任何媒體(不包括臉書或其他社交媒體)發表最少三篇關於表演藝術的評論文章。
獎助名額
最多5人
獎助原則
l 計劃須能協助藝評人開拓視野、增進相關知識、加強參與藝評的持續性,並同時向外推廣本會;例子如前往外地參與藝術節、觀賞表演節目,或創建一個與本地藝評人深度交流的平台。
l 計劃需於2018年1月1日開始,並須於2018年8月31日或之前完成;進行地點不限於香港。
l 獎助預算以港幣20,000元為上限。
獎助項目
l 依計劃書提供之預算,評定獎助金額,最高為港幣20,000元。
l 本會將在可行的情況下,按計劃書之活動性質,提供實踐所需要的協助。
評選程序
l 本會將成立獨立評審團審核計劃書。
l 通過第一階段審核者,將獲邀出席在12月20日舉行之第二階段面試。
l 本會將於2017年12月31日或之前,於網站公佈獲選名單。
l 所有申請者均會接獲書面通知結果。
獎助條件
l 獲選之計劃書不得同時用作申請其他獎/資助計劃。
l 獎助金得主如因策劃或進行計劃而獲得其他收入,將毋須申報相關金額。
l 獎助金得主須按事先列明於計劃書的內容,自行處理計劃內所有行政和籌備工作(本會的協助除外);所有相關更改或修訂,必須事先以書面向本會提出申請。
l 獎助金得主須自行或在計劃預算內安排購買保險,本會不負責所有與計劃有關的損失。
l 獎助金得主須保留所有相關開支的收據,本會會在計劃完成後發放首期獎助金,並在獎助金得主遞交總結報告後發放餘下金額;所有開支以實報實銷的方式處理。
l 如計劃內有部份需要本會協助的項目,獎助金得主須預留足夠時間予本會提供協助,本會會在可行的情況下提供支援。
l 若策劃或進行計劃期間,因特殊情況(如:身體不適、自然災害、惡劣天氣、流行性疾病、政局不穩、戰爭及恐怖襲擊等)而需暫緩原定計劃或變更其內容,必須事先以書面向本會提出申請。
l 若未經本會同意更改計劃內容,或獎助金得主因故未能完成計劃而本會不接受有關原因,本會保留重新核定獎助金額,或要求該人士歸還部分或全額獎助金之權利。
l 本會保留所有最終決定權。
總結報告及交流分享會
l 獎助金得主須於2018年9月30日或之前,完成並遞交一篇不少於3,000字(中/英文)及連同相關活動照片(如適用)之總結報告。
l 獎助金得主必須出席本會擬於2018年9月舉辦的交流會,分享計劃成果。
l 獎助金得主須同意就是次計劃所提交之相關文件、成果報告、照片或影音資料等,無償授權本會以非牟利為目的之公開發表和使用。
參加辦法及須知
l 2017年10月16日起開始接受申請。
l 只接受網上遞交申請,請以art-mate系統完成所需程序。
l 參加者必須以個人名義報名,每人只可遞交一次申請。
l 本會全職員工及其家屬不能遞交申請。
l 所有申請一經遞交,恕不接受更改,資料不齊全者亦將不予受理。
l 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8日。
申請所需資料
- 基本個人資料(中英文姓名、聯絡電郵和電話)
- 我的藝評資歷(500字)
- 我對藝評的看法(200字)
- 我的藝評文章兩篇(上載Word 或PDF檔)
- 我的計劃書(上載Word 或PDF檔)
a. 計劃名稱
b. 進行時間表
c. 計劃內容
i. 目的
ii. 進行方式
iii. 如何助我「前行」
iv. 預期成效
v. 分享環節
vi. 財政預算(上載Excel 或PDF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