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發生於1950年代之美國紐約州紐約市。法院正審理一宗謀殺案,案中一名少年被控以彈弓刀殺死父親,樓下跛腳老伯表示親耳聽到少年大叫「我要殺死你!」並看到被告慌忙逃出;男孩家對面樓上的女士有親眼目睹少年一刀插入父親心口,雜貨店老闆更承認賣過行凶的彈弓刀給這位少年。男孩自己則聲稱自己和父親爭吵,怒而離家,去電影院看電影至深夜才回家,回到家後發現父親已經遇害。少年有前科,15歲曾進感化院,又無法說出當晚所看電影的名稱及主要演員,幾乎所有的證據都對他不利,大家又對這位貧民區出身的小孩有很大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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