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們把與正常不協調的事物形容為「怪」;這使「怪」和「正常」顯得相對,看似彼此依存。
然而,人們會以自己的角度來說說各種人、事、物到底怪不怪。好像我們的生活世界中,從來沒有客觀的怪,也沒有絕對的怪,我們更沒有能力定義怪。「怪」本來沒傷害,我看你怪,你亦看我怪。那,可否不要「怪我」?
「怪我」一題源自日文漢字,是受傷的意思,有時「怪」使人孤獨,又或許我們會怪責自己如此「怪」。每當內心渴求被接納,「怪」使我們受他人目光所傷;每當自我讓我們擺出與別不同的樣子,「怪」使我們受自己目光所傷。我們如此渴望着「 個體」和「 群體」, 直到找不到我們真實的面貌;我們如此孤獨地在群體中受傷。
這樣的七個我對世界發問:「假如擁抱怪的麟角,我們會更受傷還是會更完整?」、「人作為人,如何看待我和別人、萬物的分別?」讓我們透過遊戲和藝術過程來一場怪的冒險。
邀請你進入創作者的怪我旅程:他與大眾的孤離、 她與內在時空的連接、他們審判自我、接受怪、定義和脫離定義甚麼是怪。空間歡迎任何對他或我的觀察,放下慣性思想,欣賞無時無刻都在流動的觀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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